智学网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5年辽宁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7841人,报名日期:
1月19日-23日,考试时间:3月15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试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公务员录用推行方法》,辽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推行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员工,下同)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者应当拥有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19日(含)期间出生〕,2025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与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9日将来出生);
(三)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四)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拥有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需要有基层工作历程的,考试报名者需要拥有相应的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历程、我省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辽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职员,下同)在基层服务期间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根据《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界定的建议》(人社厅发〔2025〕59号)实行。基层工作历程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19日(含)。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备基层工作历程”所需要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职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区域事业编制、退役士兵的职位,是专门定向招录上述职员的职位,别的人员不可以考试报名。
招考职位明确需要为本县(市、区)户籍的,考试报名者的户籍应于发布公告之近日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区)户籍〔该县(市、区)生源2025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备该县(市、区)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不可以考试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与其他有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考试报名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2、考试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看
2025年度辽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职位介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考试报名者需要咨询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讲解并负责。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看。
为便捷考试报名者考试报名,辽宁公务员局就考试报名政策、报名互联网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5年度辽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在线报名和资格审察
本次招考采取在线报名方法,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考试报名申请。考试报名者可于2025年1月19日9:00至1月23日24: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提交考试报名申请。报名时,应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考试报名者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
2. 查看审察结果。招录机关于2025年1月19日9:00至1月24日12:00对考试报名申请进行审察,确认考试报名者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资格。考试报名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看审察结果。通过审察的,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
2025年1月19日9:00至1月24日12:00,考试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察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25年1月24日12:00将来,考试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察的,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本次招考的考试报名资格审察贯穿录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 上传照片。考试报名者应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高于295像素,高度高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置工具”进行处置、保存,不然没办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有关操作(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下载)。
4. 交费确认。考试报名者通过审察后,须于2025年1月19日9:00至1月24日24:00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低生活保障家庭考试报名者通过在线报名并在审察通过后,于2025年1月22日至2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舍弃考试。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
已交费的考试报名者,于2025年3月十日9:00至3月16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需要注意的地方
1. 每名考生只能考试报名一个招考职位。
2. 考试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件需要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制,考试报名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察、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考试报名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 当招考职位的招考计划数与考试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率(省直机关开考比率为1:5;专门法院基层院、专门检察院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省辖市以下机关,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率为1:3;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开考比率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考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报名已取消职位的考试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察,因考试报名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舍弃考试报名。
6. 为便捷考试报名者考试报名,报名期间,考试报名者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录专题查询各招考职位报名交费人数。请考试报名者准时报名并交费,预防后期报名人数过多导致互联网拥堵,给报名和交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7. 考试报名者在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察、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法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联系方法不畅所致后果,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3、笔试
(一)科目
笔试包含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试报名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考试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考试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根据省市级机关、县乡级机关分别命制考试试题,重点测查用党的革新理论指导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率合成。
2.专业科目。考试报名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考试报名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考试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率合成。
3.笔试成绩计算。除考试报名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考试报名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时间地址
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025年3月1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址:本次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考试报名者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并需要携带报名时用的身份证件。
(三)分数线确定和考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依据成绩大全剖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察(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看,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有关公告。
4、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报名公安机关人才紧缺职位(少数民族语言、非通用语、狙击、排爆、突击、互联网安全技术等)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试报名者,还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依据不同职位类别分别组织推行,满分10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参加资格审察(复审)和面试。
具体方法和相关需求,由省公安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5、资格审察(复审)和面试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后,依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安机关人才紧缺职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职员名单。后一名面试职员成绩如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职员名单将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有关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察(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职员进行资格审察(复审)。招录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考试报名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照考试报名条件及招考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对考试报名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进行认真审察,预防并查处作弊行为,尤其是*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察(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考试报名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报名公安系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监狱戒毒系统的,分别由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察(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评测。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察(复审)、体能评测等具体需要,分别由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址等事情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或各市有关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行。省辖市以下机关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参加面试职员所考试报名职位不可以形成角逐的(即该职位实质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率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小组用同一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或高于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6、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依据总成绩排名,根据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报名公安机关人才紧缺职位的,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25%、50%、25%的比率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考试报名其他职位的,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率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省辖市以下机关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考试报名公安系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大夫与体检考存活在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流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导致不好的后果的职员,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状况的职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三)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5〕11号)和有关规定,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需要拓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时要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干部和熟知招考职位状况的职员一同组成。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议等办法(依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评测、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知道考察人选状况(主要知道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状况,与是不是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情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状况),全方位、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并写作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职员的主要依据。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知道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状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7、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状况等,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职员。拟录用职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有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职员,在新录用职位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职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特别出色警务辅助职员中考录人民警察的新录用职员在录用单位执法勤务或者警务技术职位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辽宁公安机关从特别出色警务辅助职员中考录人民警察录用计划40个,纳入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考试报名条件及报名和资格审察程序另行发布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对于社会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升警惕、理性对待,防止上当被骗,预防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如发现以上状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 依据国家有关需要,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题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帮助抄袭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考试报名指南等,诚信考试报名。
4. 本公告由辽宁公务员局负责讲解,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讲解,不然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025年度辽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